美國聯邦航空局的無人機註冊系統為愛好者
為D.C.電路的上訴法院擊中了一個需要娛樂無人機個人的指導方針以及設計飛機飛行員與FAA註冊過旱氣。
這是在[John Taylor],RC Hobbyist以及律師的[John Taylor],提起符合FAA的傾向於懷疑FAA的無人機註冊計劃的合法性。這款無人機註冊去年年初開始,FAA需要幾乎所有無人機以及設計飛機在互聯網系統的新內容。該登記系統引發了很大的變速; FAA現代化以及2012年的改革法案,“…聯邦航空管理局不得頒布任何有關設計飛機的任何類型的指導或政策……”,定義設計飛機作為任何類型的無人駕駛飛機在視覺視線中飛行消遣或娛樂目的。儘管該國會授權,FAA在形狀中鋸為需要註冊的每個設計飛機在0.55之間,無論其飛行的功能如何。
在我們對FAA的無人駕駛登記計劃的保護中,我們無法遵守此監管背後的原因的頭腦或尾部。除了這條監管的懷疑合法性外,對FAA的任務有疑慮控制FAA規則所提到的400腳天花板下的任何東西。安全的擔憂同樣是開放的 – 僅在每次18700萬年的運作時,2公斤無人機可能對工業飛行的旅行者造成傷害。簡而言之,在涉及設計飛機時,FAA可能沒有管理空中交通,認證以及國家空域的安全性的任務。
雖然電路法院掌握了關於設計飛機的註冊指南,但這仍然僅適用於少數(在55磅以下)的平面以及在視線中飛行的四邊形。工業無人機運營商仍在FAA的PURVIEW下秋季,以及他們的無人機註冊系統將站立。